商事审判中适用外观主义原则的范围探讨/张勇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21:07:57 浏览:8049
来源:法律资料网
商事审判中适用外观主义原则的范围探讨
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条文对照
张勇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商事审判中适用外观主义原则的必要性,不仅已为广大司法审判者所认同,且已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共识。然而,笔者在有关专项调研中发现,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外观主义原则存在被滥用之虞,其适用范围亟待厘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2月公布实施,其中若干规定不仅体现了外观主义原则在商事审判中的适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项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外观主义原则的基本概念
[案例一]李某与王某约定,由李某出资,王某作为名义股东记载于公司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后王某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质押于某银行,某银行接受该股权为质押标的,并向王某贷款。李某提起诉讼,以王某对于质物不享有权利为由请求认定质押无效。
在商事审判的背景下,所谓外观主义原则是指:名义权利人(如案例一中的王某)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或者有关权利公示所表现出来的构成某种法律关系的外观(王某为该股权的权利人),导致第三人(某银行)对于该种法律关系产生信赖,并出于此信赖而为某种民事法律行为(设立质押)时,即使有关法律关系的真实状况(李某为该股权的实际权利人)与第三人主观信赖的状况不符,只要该第三人的主观信赖合理,其据以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受法律的优先保护。[1]
由上述可知,适用外观主义的情形常常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名义权利人(如案例一中的王某)、第三人(如案例一中的某银行)和实际权利人(如案例一中的李某)。这样的情形一定涉及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法律关系,如在案例一,有实质股东李某和名义股东王某之间的名义持股关系,有贷款人某银行与名义股东王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名义持股关系乃双方的内部约定,其不为外人所知悉,我们不妨称之为内部关系,所涉及的当事人李某和王某为内部人。这一内部关系导致特定股权的虚假权利外观。与之相对应,某银行与王某之间的质押关系则为外部关系,这一关系建立在一个虚假权利外观之上,源自外部人(第三人)某银行对于登记于王某名下股权的权利外观之信赖。存在多个法律关系,就存在多个权利,进而存在多个权利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在案例一,王某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质押给某银行,因此产生了李某对于股权所享有的财产权和某银行对于该股权所享有的质权之间的碰撞。面对这一纠纷,法官所要解决的是如何适用法律,优先保护哪一个权利。适用《担保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2]认定质押合同无效,其结果是保护李某对于股权的财产权;适用《公司法》第33条第3款[3]的规定,认定李某非为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不能对抗第三人,其结果是保护某银行对于股权的质权。根据外观主义原则,应当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优先保护某银行的权利,李某作为实质股东虽然对于王某用于质押的股权享有财产权,其亦难以挑战某银行对于该项股权享有的质权之效力。
综上,所谓外观主义实际上是一项在特定场合权衡实际权利人与外部第三人之间利益冲突所应遵循的原则,[4]其要求对于外部人依据对于交易对方权利外观之信赖而为之民事行为的效力予以认可,对于外部人因此取得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实际权利人由此产生的损失,只能在内部关系中解决。
(对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6条,该条第1款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实际出资人请求认定处分行为无效的,应当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5]亦即只要第三人合理信赖名义股东的质押股权行为属有权处分,且已经办理了质权登记,则其依法取得的质权有效。该条第2款规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的损失,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其赔偿,亦即实际出资人不能对抗第三人,仅可以通过损害赔偿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第28条亦有类似规定。该两条的规定是外观主义原则的典型体现)
二、外观主义原则不适用于内部关系
[案例二]李某与王某约定,由李某出资,王某作为名义股东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后公司分红,投资回报颇丰。王某拒绝将已分配利润交付李某,并称其为登记公示的股东,理应享有股东权益;王某主张,李某的出资款应为向王某的借款,其愿意偿还。李某以王某为被告,请求认定其享有投资权益、王某应向其给付公司已分配利润。
外观主义原则要求,在权利表征和实际权利不一致的情形,为维护交易安全,应当对于外部人合理信赖权利表征所为的法律行为予以优先保护。因此,外观主义原则的适用很可能导致实际权利人的损失。质言之,如无特殊情形,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应受法律保护,仅在其与外部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之时,方有外观主义适用的余地,而将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置于遭受损失的风险之下。在案例二,争议发生在实际权利人李某与名义股东王某之间,既无合法权益之冲突(王某关于其享有股权的主张乃非诚信使然,不属合法权益之主张),更无外部人之权益须予权衡,因此,无有外观主义原则适用之前提。王某以其登记在册为理由主张其享有股东权,即主张适用外观主义原则确认股权,在无有外部人介入纠纷的情况下,是缺乏根据的。此时,处理本案的事实依据是双方关于名实股东的约定,如属实,王某当然不能对抗李某的诉讼请求。
(对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2款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款明确排除了名义股东在与实际出资人因投资权益发生纠纷时以权利外观对抗实际出资人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例二,李某起诉主张的是取得投资权益(利润分配),其在诉讼程序上以王某为原告。如果李某向公司主张确认其享有股东权,即要求所谓“隐名股东显名化”,则诉讼请求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根据《公司法》第33条第2款[6]的规定,李某与王某之间关于隐名投资的约定,不能对抗公司,公司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仅以王某为股东向其履行通知召开股东会、分配利润等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李某向公司主张其享有股东权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质言之,在案例二,李某根据其与王某之间的合同约定,要求王某交付公司分配的利润,是一个纯粹的民法纠纷,并无适用外观主义原则这类商事规则的余地。如果李某向公司主张确认股权,其性质属于公司法纠纷——属商法纠纷之一种,则王某的股东名册之记载、公司管理机关之登记,作为股权的权利表征就成为了李某实现其诉讼主张的障碍;李某作为实际出资人,要排除这个障碍,有两种可能性,或者证明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管理机关登记错误,或者通过法定程序,即参照《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经多数股东同意,取得股东资格。
(对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的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款表明,在实际出资人亦即隐名股东意图取得股东身份而并非仅仅主张投资权益时,则其与公司、公司其他股东的关系属于外部关系,受外观主义原则规制。)
三、外观主义原则不适用于非善意第三人
[案例三]某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所有员工等额持股。因公司法对于股东人数的限制,由某甲(原工会主席)为名义股东,代表公司职工持股。公司改制后发展势头良好。公司总经理某乙(原集体企业厂长)与某甲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由某乙受让某甲名下的全部股权,并办理了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变更登记。公司职工起诉请求认定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外观主义原则不能适用于内部关系,而只能适用于外部第三人,但并非所有外部第三人均可高举外观主义原则的旗帜主张权利。如果外部第三人从事交易时明知交易对手的有关权利外观虚假,或者应当知道此种权利外观虚假(缺乏合理信赖),则其不能主张适用外观主义原则而优先于实际权利人得到保护。
在外观主义语境,案例三的公司职工为实际权利人,某甲为名义权利人,某乙为转让行为的相对人(外部人)。若适用外观主义原则,某乙作为外部人的权利应当优先于公司职工作为实际股东的权利得到保护。但是在本案,却缺少了一个适用外观主义原则的先决条件:外部人为善意,因为某乙作为原集体企业的厂长对于某甲与公司职工之间的名义持股关系应当是明知的。
在权利外观和权利实质状况不一致的情形,名义权利人对于其名下财产并无处分权利,无论是出售、抵押、质押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因此,在上述案例一、案例三,无论是王某将其名下的股份质押给银行,或者是某甲将其名下的股份转让给某乙,其行为之实质均属无权处分。或有意见认为,股权既然登记在名义股东名下,名义股东的处分就不能说是无权处分。[7]这一观点的理由是,名义股东毕竟是记载于股东名册、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其具备权利外观,因此,名义股东就是股权的权利人,其对股权的处分不属无权处分。笔者认为,此种观点是将权利外观绝对化了。无论是股东名册的记载还是登记机关的登记,作为一种权利外观,仅具权利推定效力而已,而权利外观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情形并不鲜见。实际上,在我们讨论的无权处分的情形,处分行为人均具备权利人外观。例如借用人对于借用物的占有、房产名义权利人的登记,等等。无权处分制度就是要解决这类具备权利外观而无实质权利的行为人之处分所带来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行为当然是一种无权处分。
关于无权处分的效力问题,立法的态度曾经有重大的变迁。在《合同法》颁布施行之前,一般认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均属无效。《合同法》出台对于无权处分行为的态度有了适度的宽容,其规定权利人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予以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8]然而,《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即在权利人对于无权处分合同未予追认时,如何认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颁布从物权取得的角度确立了善意取得的法律制度,根据其规定,在无权处分的情形,只要受让人受让财产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几项条件,受让人可以取得相关财产的所有权。《物权法》的上述规定无疑对于我国民法制度的完善与进步具备十分重大的意义,但对于有关合同效力问题仍语焉不详。笔者倾向于认为,在无权处分的情形,应当区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的效力。关于合同效力,应当严格依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予以确定,如无其它无效因素,不应仅因其属于无权处分而认定为无效;而无权处分时的物权变动效力,则可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予以认定。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其物权属性与其他财产相比并无差别,因此,股权的无权处分问题应可参照以上善意取得之原则处理。
适用善意取得原则的首要前提是受让人为善意,从另一个角度说,亦即受让人合理信赖其交易对手有权处分交易标的。在案例三,公司总经理某乙明知某甲作为原工会主席,仅仅是一个名义持股人(名义股东),其并无权处分实质权利人公司职工的股权,但仍受让某甲名下的股权,主观为非善意,更无从说起“合理信赖”某甲有权转让股权,因此,公司职工关于股权转让行为(股权权属的变动)无效的诉讼主张应予支持。
(对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6条,该条第1款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实际出资人请求认定处分行为无效的,应当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保护第三人取得权利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其受让权利时,主观心态为善意。据此,第三人如果明知处分人为无权处分,则不能以外观主义原则对抗实际权利人关于处分行为无效的主张。)
四、外观主义原则不适用于被冒名的名义权利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销股票的通知
证券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销股票的通知
证券管理
证监机字[199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经营机构:
最近,在新股发行认购过程中,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所承销股票的现象比较普遍。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所承销股票,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和《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为维护股票发行的公正性,进一步规范证券经营
机构股票承销行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地证管办(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经营机构要严格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导和组织股票发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股票承销过程中申购资金和股东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2.包括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在内的所有证券承销机构,在其承销股票的发行过程中不得直接或变相以其他认购人的名义申购自己所承销的股票,只能按规定在发行结束后包销剩余的股票。
3.中国证监会对有申购自己所承销股票行为的证券经营机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直至暂停受理其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申请的处罚。
1997年12月29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及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及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2006年6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7月21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改进行政许可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建设西北地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今年以来我市对2004年分两批公布的市直27个部门实施的261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了清理。经市人民政府2006年6月29日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12项行政许可权限不在市级行政机关或者改变管理方式、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予以取消;对3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调整;将63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24项;对35项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予以公布。同时,对市直各部门实施的现行有效的244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
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遵照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重新制定或者修订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建立活页,并予公布,严格依法实施。
附件:
1、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五批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行政许可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4、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三批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5、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附件一: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五批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说 明 │├──┼──┼────────┼────────────────────┼───────────┤│ │ │ │《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1年1月19 │ ││ │ │单位投资建设的市│日银川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改变管理方式,不作为行││ │ 1 │政设施移交市政管│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3月29日宁夏回族 │政许可事项办理 ││ │ │理机构的审批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 │ │批准) │ ││ ├──┼────────┼────────────────────┼───────────┤│ │ │ │《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1年1月19 │ ││ 建 │ │城市照明设施的验│日银川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改变管理方式,不作为行││ │ 2 │收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3月29日宁夏回族 │政许可事项办理 ││ │ │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设 │ │ │批准) │ ││ ├──┼────────┼────────────────────┼───────────┤│ │ │ │《银川市建筑管理条例》(2002年5月28日银 │由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 局 │ │涉及建筑物主体和│川市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审查同意并报审图中心备││ │ 3 │承重结构变动的建│议通过2002年7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 │案。市建设局负责日常监││ │ │设活动的审批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管工作。 ││ │ │ │) │ ││ ├──┼────────┼────────────────────┼───────────┤│ │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4 │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主席令第91号) │由自治区建设厅审批 ││ │ │审批 │ │ │├──┼──┼────────┼────────────────────┼───────────┤│ │ 5 │特种车警报器及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由自治区公安厅实施 ││ │ │志灯具使用审批 │(国务院令第405号) │ ││ ├──┼────────┼────────────────────┼───────────┤│ │ │ │《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01年1月19 │ ││ │ │市政设施养护、维│日银川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统一纳入“特种车警报器││ │ 6 │修、检查通行证的│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3月29日自治区第八 │及标志灯具使用审批”,││ │ │核发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由自治区公安厅实施 ││ 公 │ │ │) │ ││ ├──┼────────┼────────────────────┼───────────┤│ 安 │ 7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事项 │由边境地区实施 ││ │ │核发 │ │ ││ 局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改变管理方式,作为登记││ │ 8 │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事项,不作为行政许可事││ │ │ │ │项办理 ││ ├──┼────────┼────────────────────┼───────────┤│ │ │户口管理内容的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 │改变管理方式,作为户口││ │ 9 │更、更正审批 │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 │登记工作的一项内容,不││ │ │ │议通过) │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交通│ 10 │船舶、浮动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在船舶、浮动设施的││ 局 │ │检验 │国务院令第355号) │登记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 ││ │ │ │保持法〉办法》(1994年6月16日宁夏回族自 │ ││水务│ 11 │开垦集体所有荒地│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局 │ │的审批 │议通过 1997年10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 │管部门下发批准书 ││ │ │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 │ │关于修改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 │ │ │ │条例已于2006年进行了修││文广│ │娱乐场所增加或者│ │订,此事项不再单列为行││ 局 │ 12 │变更游戏机机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 │政许可事项,经营者重新││ │ │机种、电路板核准│ │申请“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 │ │的许可”即可 │└──┴──┴────────┴────────────────────┴───────────┘
附件二: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行政许可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部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名称 │ 备 注 │├──┼───┼─────────┬──────┼───────────┼────────────┤│ │ │ │ │ │1、“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 ││ │ │ │ │ │地临时堆放物料的许可”调││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 │ │整到“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城管│ 1 │地临时堆放物料,搭│第一批保留事│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中,由市建设局实施; ││ 局 │ │建临时建筑物、构筑│项第105项 │立临时经营摊点许可 │2、“搭建临时建筑物、构 ││ │ │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 │ │筑物的许可”调整到“临时││ │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 │ │ │ │”中,由市规划局实施; │├──┼───┼─────────┼──────┼───────────┼────────────┤│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 │(第一批保留事项第10项│该事项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原规│ 2 │石、取土方以及其他│第一批保留事│) │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分别由││土局│ │改变地形地貌的许可│项第19项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实││ │ │ │ │采矿许可证核发(第一批│施 ││ │ │ │ │保留事项第12项) │ │├──┼───┼─────────┼──────┼───────────┼────────────┤│文广│ │利用市级文物保护单│第二批保留事│利用市级文物拍摄影视照│利用三级文物藏品拍摄由自││ 局 │ 3 │位和三级文物藏品拍│项第83项 │片的审批 │治区文化厅审批 ││ │ │摄的审批 │ │ │ │└──┴───┴─────────┴──────┴───────────┴────────────┘
附件三: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 合并为 │ 备注 │├──┼──┼───────────────┬──────┼─────────┼───┤│ │ │1、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批保留事│ │ ││ │ │的审批 │项第27项 │ │ ││ │ ├───────────────┼──────┤ │ ││ │ │2、湖泊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第一批保留事│ │ ││ │ │评价》的审批 │项第28项 │ │ ││ │ ├───────────────┼──────┤ │ ││ │ 1 │3、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批保留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的审批 │项第30项 │评价》审批 │ ││ │ ├───────────────┼──────┤ │ ││ │ │4、建设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批保留事│ │ ││ │ │》的审批 │项第36项 │ │ ││ │ ├───────────────┼──────┤ │ ││ │ │5、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第二批保留事│ │ ││ │ │评价》的审批 │项第21项 │ │ ││ ├──┼───────────────┼──────┼─────────┼───┤│ │ │1、餐饮娱乐服务业《排污许可证 │第一批保留事│ │ ││ │ │》的审批 │项第29项 │ │ ││ │ ├───────────────┼──────┤ │ ││ │ │2、大气《排污许可证》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31项 │ │ ││ │ ├───────────────┼──────┤ │ ││ │ 2 │3、水污染《排污许可证》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排污许可证》核发│ ││ │ │ │项第37项 │ │ ││ │ ├───────────────┼──────┤ │ ││ │ │4、噪声污染排放许可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38项 │ │ ││ │ ├───────────────┼──────┤ │ ││ 环 │ │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许可 │第二批保留事│ │ ││ │ │ │项第25项 │ │ ││ 保 ├──┼───────────────┼──────┼─────────┼───┤│ │ │1、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第一批保留事│ │ ││ 局 │ │ │项第41项 │ │ ││ │ ├───────────────┼──────┤ │ ││ │ │2、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批保留事│ │ ││ │ │ │项第22项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 ││ │ 3 ├───────────────┼──────┤收 │ ││ │ │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批保留事│ │ ││ │ │ │项第23项 │ │ ││ │ ├───────────────┼──────┤ │ ││ │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 │第二批保留事│ │ ││ │ │收 │项第24项 │ │ ││ ├──┼───────────────┼──────┼─────────┼───┤│ │ │1、拆除或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第一批保留事│ │ ││ │ │设施的许可 │项第40项 │ │ ││ │ ├───────────────┼──────┤ │ ││ │ │2、闲置、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第一批保留事│ │ ││ │ │的许可 │项第42项 │闲置或拆除污染物防│ ││ │ 4 ├───────────────┼──────┤治设施的许可 │ ││ │ │3、拆除或闲置环境水污染防治设 │第二批保留事│ │ ││ │ │施的许可 │项第26项 │ │ ││ │ ├───────────────┼──────┤ │ ││ │ │4、拆除或闲置环境固体废物污染 │第二批保留事│ │ ││ │ │防治设施的许可 │项第27项 │ │ ││ ├──┼───────────────┼──────┼─────────┼───┤│ │ │1、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 │第一批保留事│从事收集、贮存、处│ ││ │ │营活动的许可 │项第26项 │置危险废物(含医疗│ ││ │ 5 ├───────────────┼──────┤废物集中处置活动)│ ││ │ │2、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申 │第一批保留事│经营活动的许可 │ ││ │ │请的许可 │项第35项 │ │ │├──┼──┼───────────────┼──────┼─────────┼───┤│ │ │1、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建设│ │ │项第52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 局 │ 6 ├───────────────┼──────┤审批 │ ││ │ │2、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54项 │ │ │├──┼──┼───────────────┼──────┼─────────┼───┤│ │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同意 │第二批保留事│ │ ││ │ │ │项第43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 ││ │ 7 ├───────────────┼──────┤审查同意及初步设计│ ││ │ │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 │第二批保留事│文件的审批 │ ││水务│ │批 │项第51项 │ │ ││ 局 ├──┼───────────────┼──────┼─────────┼───┤│ │ │1、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 │第二批保留事│ │ ││ │ │洪工程项目许可 │项第45项 │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 ││ │ 8 ├───────────────┼──────┤洪工程、避洪设施审│ ││ │ │2、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第二批保留事│批 │ ││ │ │ │项第48项 │ │ │├──┼──┼───────────────┼──────┼─────────┼───┤│ │ │1、开设平交道口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115项 │ │ ││ │ ├───────────────┼──────┤开设平交道口、占用│ ││ │ 9 │2、占用、挖掘公路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挖掘公路及公路改│ ││ │ │ │项第116项 │线的审批 │ ││ │ ├───────────────┼──────┤ │ ││交通│ │3、公路改线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局 │ │ │项第117项 │ │ ││ ├──┼───────────────┼──────┼─────────┼───┤│ │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119项 │道路旅客、货物运输│ ││ │ 10 ├───────────────┼──────┤经营许可 │ ││ │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120项 │ │ │├──┼──┼───────────────┼──────┼─────────┼───┤│ │ │1、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78项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 ││ │ 11 ├───────────────┼──────┤营许可证核发 │ ││ │ │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79项 │ │ ││ ├──┼───────────────┼──────┼─────────┼───┤│ │ │1、动物产品、捕获的野生动物的 │第二批保留事│ │ ││ │ │检疫 │项第14项 │ │ ││ │ 12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 │ │2、动物检疫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86项 │ │ ││ ├──┼───────────────┼──────┼─────────┼───┤│农牧│ │1、拖拉机驾驶操作证的核发 │第一批保留事│ │ ││ 局 │ │ │项第84项 │ │ ││ │ ├───────────────┼──────┤农业机械号牌、行驶│ ││ │ 13 │2、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准运 │第二批保留事│证(准运证)、驾驶│ ││ │ │证)核发 │项第17项 │证核发 │ ││ │ ├───────────────┼──────┤ │ ││ │ │3、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 │第二批保留事│ │ ││ │ │核发 │项第19项 │ │ ││ ├──┼───────────────┼──────┼─────────┼───┤│ │ │1、试验、示范、推广的种子、苗 │第二批保留事│ │ ││ │ │木、其它繁殖材料的检疫 │项第8项 │ │ ││ │ 14 ├───────────────┼──────┤国内植物检疫 │ ││ │ │2、国内植物检疫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80项 │ │ │├──┼──┼───────────────┼──────┼─────────┼───┤│ │ │1、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142项 │砍伐、移植、修剪树│ ││ │ 15 ├───────────────┼──────┤木的审批 │ ││ │ │2、影响到管线安全使用的修剪树 │第一批保留事│ │ ││ │ │木的许可 │项第149项 │ │ ││ ├──┼───────────────┼──────┼─────────┼───┤│ │ │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 │第二批保留事│ │ ││ │ │ │项第112项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 │ 16 ├───────────────┼──────┤许可 │ ││ │ │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第二批保留事│ │ ││园林│ │ │项第113项 │ │ ││ 局 ├──┼───────────────┼──────┼─────────┼───┤│ │ │1、占用城市规划绿地或已有绿地 │第一批保留事│ │ ││ │ │的审批 │项第145项 │占用城市规划绿地或│ ││ │ 17 ├───────────────┼──────┤已有绿地的审批 │ ││ │ │2、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许可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151项 │ │ ││ ├──┼───────────────┼──────┼─────────┼───┤│ │ │1、易地绿化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147项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 ││ │ 18 ├───────────────┼──────┤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 │2、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 │第二批保留事│ │ ││ │ │用性质审批 │项第115项 │ │ │├──┼──┼───────────────┼──────┼─────────┼───┤│ │ │1、全市性、区域性公园、大型绿 │第一批保留事│ │ ││园林│ │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项第143项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 ││ 局 │ 19 ├───────────────┼──────┤案审批 │ ││ │ │2、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及其 │第一批保留事│ │ ││ │ │他项目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项第144项 │ │ │├──┼──┼───────────────┼──────┼─────────┼───┤│ │ │1、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 │第一批保留事│ │现 由 ││ │ 20 │发 │项第11项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市 规 ││ │ ├───────────────┼──────┤可证核发 │划 局 ││ │ │2、临时建设工程延期的许可 │第一批保留事│ │实 施 ││ ├──┼───────────────┼──────┼─────────┼───┤│ │ │1、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第一批保留事│ │现 由 ││ │ │ │项第20项 │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市 规 ││ │ 21 ├───────────────┼──────┤核发 │划 局 ││原规│ │2、临时用地延期的许可 │第一批保留事│ │实 施 ││土局│ │ │项第22项 │ │ ││ ├──┼───────────────┼──────┼─────────┼───┤│ │ │1、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16项 │ │现 由 ││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市 国 ││ │ 22 │2、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许可 │第一批保留事│地上建筑物出租、抵│土 资 ││ │ │ │项第25项 │押审批 │源 局 ││ │ ├───────────────┼──────┤ │实 施 ││ │ │3、划拨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出租、 │第二批保留事│ │ ││ │ │抵押审批 │项第6项 │ │ │├──┼──┼───────────────┼──────┼─────────┼───┤│ │ │1、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 │第一批保留事│ │ ││ │ │性演出活动的许可 │项第133项 │ │ ││ │ ├───────────────┼──────┤ │ ││ │ │2、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第二批保留事│ │ ││文广│ │ │项第68项 │ │ ││ 局 │ 23 ├───────────────┼──────┤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 │ │3、跨省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组台演 │第二批保留事│ │ ││ │ │出活动的审批 │项第69项 │ │ ││ │ ├───────────────┼──────┤ │ ││ │ │4、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 │第二批保留事│ │ ││ │ │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项第70项 │ │ │├──┼──┼───────────────┼──────┼─────────┼───┤│ │ │1、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变 │第二批保留事│ │ ││教育│ │更及终止审批 │项第58项 │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审│ ││ 局 │ 24 ├───────────────┼──────┤批 │ ││ │ │2、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 │第一批保留事│ │ ││ │ │ │项第71项 │ │ │└──┴──┴───────────────┴──────┴─────────┴───┘
附件四:银川市人民政府第三批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 │ ││档案│ 1 │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卖、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 ││ 局 │ │让、赠送非国家所有档案│国主席令第71号) │ ││ │ │的审批 │ │ │├──┼──┼───────────┼───────────────────┼─────┤│发改│ 2 │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 委 │ │目核准 │[2004]20号) │ │├──┼──┼───────────┼───────────────────┼─────┤│水务│ 3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 局 │ │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 4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 ││ │ │记审查同意 │务院令第251号) │ ││ ├──┼───────────┼───────────────────┼─────┤│ │ 5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体育│ │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局 ├──┼───────────┼───────────────────┼─────┤│ │ 6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 │ │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 │ 7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 │ │批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 │ ││ │ 8 │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 ││ │ │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 │ ││宗教│ │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批 │ │ ││ 局 ├──┼───────────┼───────────────────┼─────┤│ │ │设立除寺院、宫观、清真│ │ ││ │ 9 │寺、教堂外的其它固定宗│《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 ││ │ │教活动处所的审批 │ │ │├──┼──┼───────────┼───────────────────┼─────┤│农牧│ 10 │畜禽人工受精从业人员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 ││ 局 │ │格证书核发 │院令第153号令) │ │├──┼──┼───────────┼───────────────────┼─────┤│文广│ 11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 局 │ │统审批 │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 │ │《银川市新建住宅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规│ ││房管│ │新建住宅配套设施交付使│定》(2006年3月22日银川市第十二届人民 │ ││ 局 │ 12 │用证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 │ │ │2006年5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 │ ││ │ │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 │ 1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987年│ ││ │ │ │4月1日发布) │ ││ ├──┼───────────┼───────────────────┼─────┤│ │ 14 │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 ││ │ │格证书核发 │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 ││ ├──┼───────────┼───────────────────┼─────┤│ │ 15 │母婴保健机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 ││ │ │ │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 ││ ├──┼───────────┼───────────────────┼─────┤│ 卫 │ 16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 │的核发 │》(国务院令第449号) │ ││ 生 ├──┼───────────┼───────────────────┼─────┤│ │ 17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 ││ 局 │ │的核发 │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 ││ ├──┼───────────┼───────────────────┼─────┤│ │ 18 │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 ││ │ │ │) │ ││ ├──┼───────────┼───────────────────┼─────┤│ │ 19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核│《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 ││ │ │发 │) │ ││ ├──┼───────────┼───────────────────┼─────┤│ │ 20 │医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 ││ │ │ │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 │├──┼──┼───────────┼───────────────────┼─────┤│ │ 21 │外国人来华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 ││ ├──┼───────────┼───────────────────┼─────┤│ │ 22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中国公民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及签证 │国务院令第93号) │ ││ ├──┼───────────┼───────────────────┼─────┤│ │ 23 │民用艾炸物品运输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9月1││ │ │ │第466号) │日实施 ││ ├──┼───────────┼───────────────────┼─────┤│ 公 │ 24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9月1││ │ │ │第466号) │日实施 ││ 安 ├──┼───────────┼───────────────────┼─────┤│ │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9月1││ 局 │ 25 │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第466号) │日实施 ││ │ │作业活动的许可 │ │ ││ ├──┼───────────┼───────────────────┼─────┤│ │ 26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 │证 │344号) │ ││ ├──┼───────────┼───────────────────┼─────┤│ │ 27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 │ │344号) │ ││ ├──┼───────────┼───────────────────┼─────┤│ │ 28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 ││ │ │岗证 │国主席令第4号) │ │├──┼──┼───────────┼───────────────────┼─────┤│安全│ │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 29 │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核发│(2005年7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 │ ││监督│ │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管理├──┼───────────┼───────────────────┼─────┤│ 局 │ 3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 │ │查和竣工验收 │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 │├──┼──┼───────────┼───────────────────┼─────┤│ │ 31 │船舶、浮动设施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 │(国务院令第355号) │ ││ ├──┼───────────┼───────────────────┼─────┤│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 │ 32 │营许可 │1997年3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7届人民代│ ││ 交 │ │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 ││ ├──┼───────────┼───────────────────┼─────┤│ 通 │ 33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 ││ │ │业资格认定 │令第406号) │ ││ 局 ├──┼───────────┼───────────────────┼─────┤│ │ 34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 ││ │ │卸管理员从业资格认定 │令第406号) │ ││ ├──┼───────────┼───────────────────┼─────┤│ │ │从事道路客运站、货运站│《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 │ 35 │经营许可 │1997年3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7届人民代│ ││ │ │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 │└──┴──┴───────────┴───────────────────┴─────┘
附件五: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部门│序号│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1 │权限内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审│《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 │ ││发改│ │批 │346号) │ ││ 委 ├──┼────────────┼───────────────────┼───────┤│ │ 2 │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 │ │核准 │[2004]20号) │ │├──┼──┼────────────┼───────────────────┼───────┤│ │ 3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 ││教育├──┼────────────┼───────────────────┼───────┤│ 局 │ 4 │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 ││ │ │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 │ 5 │清真食品准营证核发 │2002年11月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 ││ │ │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 ││ 宗 ├──┼────────────┼───────────────────┼───────┤│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 │ ││ 教 │ 6 │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 ││ │ │、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 │ ││ 局 │ │电视片的审批 │ │ ││ ├──┼────────────┼───────────────────┼───────┤│ │ │设立除寺院、宫观、清真寺│ │ ││ │ 7 │、教堂外的其它固定宗教活│《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 ││ │ │动处所的审批 │ │ │├──┼──┼────────────┼───────────────────┼───────┤│ │ 8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 ││ │ │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 │ ││ ├──┼────────────┼───────────────────┼───────┤│ │ 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 ││ │ │息网络安全审批 │务院令第363号) │ ││ ├──┼────────────┼───────────────────┼───────┤│ │ 10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 ││ │ │ │国主席令第4号) │ ││ ├──┼────────────┼───────────────────┼───────┤│ │ 1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 ││ │ │ │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 │ ││ ├──┼────────────┼───────────────────┼───────┤│ │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 │ ││ │ 12 │性活动举办前和公众聚集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 ││ │ │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国主席令第4号) │ ││ │ │可 │ │ ││ ├──┼────────────┼───────────────────┼───────┤│ │ 13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 ││ │ │证核发 │国主席令第4号) │ ││ ├──┼────────────┼───────────────────┼───────┤│ │ 14 │外国人来华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 ││ ├──┼────────────┼───────────────────┼───────┤│ │ 15 │外国人居留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 ││ ├──┼────────────┼───────────────────┼───────┤│ │ 16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中国公民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签注 │国务院令第93号)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 │ 17 │户口迁移审批 │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1次│ ││ │ │ │会议通过) │ ││ ├──┼────────────┼───────────────────┼───────┤│ │ │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 ││ │ 18 │签注 │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 │ ││ │ │ │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 ││ ├──┼────────────┼───────────────────┼───────┤│ │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 ││ ├──┼────────────┼───────────────────┼───────┤│ │ 20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